保險法第九條規定「保險經紀人,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,代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,而向承保之保險業收取佣金之人」,保險經紀人係指具有相當專業的保險知識,基於被保險人的利益,代其向保險人洽定保險契約。易言之保險經紀人應被視為被保險人的代理人,為其規劃、安排最適當的保險。另一方面因為保險經紀人除了有豐富的保險專業知識與經驗,其對保險市場的實務運作相當了解與熟悉,加上相當數量的業務議價能力(Bargaining Power),因此保險經紀人具有獲致較有利保險條件的能力。